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厂房一期二期非机动车棚安装工程,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本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滨江装备创业园内 建设规模: 园区一期和二期局部安装非机动车停车棚,安装面积约4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础施工、车棚安装、绿化迁移、土方外运、地面砼浇捣、智能充电桩(含一期原车棚改造)等的施工及保修。 招标控制价: 30.6670万元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开标日当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查询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或C级或D级。 3.4 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入浙备案信息已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开。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0 月 25 日至2021年10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双休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形式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的邮箱(542450690@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获取招标文件付费凭证。付费至保证金的缴纳账户内,潜在投标人缴费时应备注项目名称及缴费单位,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开票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汇款单上应注明工程名称):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54558330796 联系电话:0574-86823939;联系人:郑会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额度:5000元。 5.2 在2021年 10 月 29 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以下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名: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账号:354558330796。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工程项目名称,未注明或标注错误导致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无法确认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 月 02 日14 时00分止;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若投标人数量≥3家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人数量<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开标时间:2021年11 月 02 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宁波滨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nbbjxc.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励达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小港街道枫林路68弄36号滨江装备创业园 邮编:315800 联系人:凌工 电话:0574-8678584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211室 联系人:李秋圆、乐超群 联系电话:0574-86838378 邮箱:5424506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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